《獎金活動 》【 LOV3臺北 從影開始 】最高獎金50,000元


官網連結 報名時間 108年06月20日至108年08月31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報名地址 10469 臺北市民權東路二段46號9樓之2 長德電視【LOV3臺北 從影開始】徵件小組 收

聯絡窗口 聯絡人:唐小姐 (02)2456-3355分機238 | 免付費電話:0800-013-003 傳真:(02)2562-7034 E-mail: lov3taipei@gmail.com

徵件辦法 報名資格:不分國籍、縣市、性別,對影像拍攝有興趣之民眾者。每人報名限最多3部作品,同件作品不得重複報名。 同位報名者不得重複得獎。(例如同時報名短片與長片或同時報名社會組與學生組等。) 影片主題:以臺北市為主軸,相關地方人文、生活體驗或城市發展等作為素材,拍攝方法不限。 影片長度:(1) 短片(3-5分鐘以內);(2) 長片(5-30分鐘以內)。 報名方式:書面及網路報名。 投稿方式: (1) 書面報名

a. 至官方網站下載報名表、影音切結書及公用頻道使用申請書。

臺北市公用頻道官方網站:https://www.pac.org.tw/

北市公用頻道臉書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taipeipac/

b. 將書面報名資料列印並完整填寫,以郵寄方式寄至報名地址。

c. 承辦單位將主動通知文件不全者,補件效期至108年08月31日止, 期限內文件未補齊者,將不予評審。

(2) 網路報名

a. 至YouTube上傳影片並設定「公開」,取得影片連結。影片標題使用活動統一格式,於標題內打上活動主題名稱、組別、作品名稱與作者。例如:【LOV3臺北 從影開始】學生組-短片-台北輕旅行-蔡小惠

b. 於【徵件網頁】中填寫個人資料(姓名、連絡電話、通訊地址與電子信箱)及徵選影片資料(嵌入碼網址、徵選作品名稱與主題說明),始具有徵選資格。

(3) 需完成書面報名與網路報名,始完成報名程序。

徵選標準 依據台北市有線電視公用頻道使用規則第五條節目審查標準: (1) 申請播送之節目應符合公益性、社教性、藝文性之要求,並以公共利益及市民服務為優先,不得涉及商業、政治或圖利私人之內容,但公辦政見發表會不在此限。

(2) 申請播送之節目不得使用特定營利事業或其所提供商品或服務項目之名稱,節目內容亦不得有為特定廠商、產品或商業服務行銷廣告之文字或畫面。

(3) 依有線廣播電視法第35條規定:內容不得有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妨礙兒童或少年身心健康,及妨礙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情形。

參賽作品所使用之影像、音樂不得重製、抄襲或侵害他人權利。若有違反以上規範者取消參加資格,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主辦單位將邀請具有豐富經驗之專業電影人、影評人、影片工作者及教育工作者,組成決審小組,所有入圍作品中評選出獲獎作品,得獎作品不得重複,得獎作品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獎項得予從缺。 得獎名單將於成果發表會當日公布。 評分標準:內容30%、創意30%、主題切合度20%、攝影技巧20%。 本案之評審結果將公布於台北市公用頻道協會官方網站及官方粉絲頁,獎金由協會統一發放並依法扣除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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