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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美知識5 年前

單身青年及婚育家庭租金補貼要怎要申請? 我有符合資格嗎? 要請房東幫我入籍嗎?


政府在6/21時核定了「協助單身青年及鼓勵婚育租金補貼試辦方案」 符合標準的單身青年每月最高可獲得2600到4000元租金補貼 新婚育兒家庭則可獲3000到5000元租金補貼 補貼時間最長1年

補助標準 1.20歲到40歲間 每月平均所得低於各縣市最低生活費2.5倍 無自有住宅的單身青年

2.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各縣市最低生活費2.5倍 無自有住宅 2年內新婚或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

2019年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費數據

各縣市最低生活費2.5倍以下的門檻:

新北市3萬6665元 台北市4萬1450元 桃園市3萬6445元 台中市3萬4533元 高雄市3萬2748元 金門縣與連江縣2萬7838元 台南市與其他縣市3萬970元

Q:我是單身青年方面 租屋和戶籍要在同一個縣市嗎?

A:租屋處與戶籍不限制在同一縣市 最低生活費計算以租屋處所在地為準

Q:我們是新婚家庭 需要請房東幫忙入籍嗎?

A:不用 新婚育兒家庭的戶籍地與租屋處只要在同一縣市就好

Q:實際補助金額有多少?(單身青年/新婚育兒家庭)

A:台北市:最高4000元 / 5000元 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新竹市及新竹縣 : 3200元 / 4000元 台南市與高雄市:2600元 / 3200元 其他縣市可領到2600元 / 3000元

詳細條文內容

協助單身青年及鼓勵婚育租金補貼試辦方案說明 內政部 108.6.21 壹、 補貼對象及條件 一、 單身青年(含「租屋處與戶籍不在同一直轄市、(縣) 市」就業租屋青年):20 歲至 40 歲、每月平均所得 低於最低生活費 2.5 倍以下且無自有住宅之未婚、離 婚或喪偶者。 二、 新婚育兒家庭: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最低生活費 2.5 倍以下且無自有住宅之 2 年內新婚或育有未成年 子女(含胎兒)家庭。 三、 申請資格及方式: (一) 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最低生活費 2.5 倍(詳表 1)。 (以「租屋處所在之直轄市、縣(市)政府」為認定標 準;向「租屋處所在之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 (二) 家庭成員無自有住宅。 (三) 家庭組成符合下列之一:

  1. 20 至 40 歲單身青年(含「租屋處與戶籍不在同 一直轄市、(縣)市」就業租屋青年)。
  2. 2 年內新婚家庭。
  3. 育有未成年子女(含胎兒)家庭。 (四) 家庭成員定義:
  4. 20 至 40 歲單身青年(含「租屋處與戶籍不在同 一直轄市、(縣)市」就業租屋青年):僅單身 1 人(戶籍內無配偶、直系親屬)。
  5. 2 年內新婚家庭:申請人及配偶。
  6. 育有未成年子女(含胎兒)家庭:申請人、配偶 及未成年子女(含胎兒)。 (五) 戶籍地應與租屋處同一直轄市、縣(市)。(但符合「租 屋處與戶籍不在同一直轄市、(縣)市」就業租屋之 20 至 40 歲單身青年不在此限) 貳、 補貼金額 一、 單身青年(含「租屋處與戶籍不在同一直轄市、(縣) 市」就業租屋青年):每戶每月最高補貼金額依地區 別分為新臺幣(以下同)2,600 元、3,200 元、4,000 元 等 3 個級距(以新婚育兒家庭之補貼金額打 8 折),補 貼期間最長 1 年。 二、 新婚育兒家庭:每戶每月最高補貼金額參照「整合 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依地區別分為 3,000 元、 3,200 元、4,000 元、5,000 元等 4 個級距(詳表 2), 補貼期間最長 1 年。 參、 補貼戶數 一、 單身青年(含「租屋處與戶籍不在同一直轄市、(縣) 市」就業租屋青年)1 萬 2,000 戶、新婚育兒家庭 1 萬 2,000 戶,共 2 萬 4,000 戶。 二、 倘年度複審合格戶數超過計畫戶數時,採評點制, 依據申請人家庭之年所得、育有未成年子女數等條 件,決定補貼之先後順序。 三、 各直轄市、縣(市)計畫戶數(詳表 3)得依民眾申請及 複審合格情形,在總補貼戶數不變情況下檢討調整 單身青年及新婚育兒之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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