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台灣合理的稅制環境 2.簡化稅收制度 3.我們的稅收到那裡去,檢討稅收分配效率性
我變、我變、我變變變,財政部對超徵稅收用途變變變,先說可供統籌分配款,又說用於還國債及降低舉債,總之就是不還人民啦!如果「超徵只是短估」,為何都短估幾百到上千億,財政部這些專業人才都應該「You Are Fired」!且依「預算法」第59條規定,國家稅收要做什麼,都必須先編預算,經立法院審查通過才能執行,「公共債務法」第12條也規定,中央應以當年度課稅收入至少百分之五編列債務之還本,每年還債金額預算都是要經立法院通過,而依96年至105年度的中央政府預決算資料,每年實際還債數與預算數完全相同,財政部根本沒有將超徵稅收拿來還債!所以全民被超徵的7千多億到底用去了哪裡勒?難道都被財政部當小金庫,秘密用掉了? 有學者說,短估而造成超徵就可以當作績效,當稅收被短估時,政府就會刪減原本要推動的公共建設、經濟發展或社會福利計劃,錯誤的政策就是根據錯誤的數據而來。立委還發現超徵金額半數以上都來自查稅,質疑惡意查稅是造成超徵的主因,而稅務員的惡意查稅都是因為稅務獎勵金,就算獎金在2004年被立委聯名廢除,但2008年起,財政部又每年編列上億元的預算來發奬金,完全違法啊!!警察杯杯,快點這裡有現行犯喔!! 台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陳志龍及臺灣犯罪被害人人權服務協會副理事長劉承武都說:超徵不是稅收,超徵是不當得利,是違法所得,不當得利要返還,所以人民要團結起來,一起戰勝惡勢力!
台灣主要稅有那些: 依OECD稅收分類,分為所得稅系(含營利事業所得稅、綜合所得稅、土地增值稅)、消費稅系(含營業稅、貨物稅、關稅、印花稅、娛樂稅,菸 酒稅、使用牌照稅、健康福利捐)及財產稅系(含遺贈稅、證券交易稅、期貨 交易稅、房屋稅、地價稅、契稅)。台灣以所得稅系與消費稅系為主要的稅收來源,兩者合計約占85%。
以稅收負擔能否轉嫁為標準而分為直接稅與間接稅,這是許多國家對稅收常用的分類。 直接稅是指納稅人根據收入直接向政府繳稅,而所繳交的稅是不能轉嫁給別人,包括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遺產與贈與稅、房屋稅、土地增值稅。
間接稅是指預期可以轉嫁的租稅,納稅者透過交易行為,將稅負移轉給最後購買者或消費者負擔,一般而言間接稅是對商品和服務徵收的,包括營業稅、關稅、貨物稅、菸酒稅、娛樂稅、印花稅、使用牌照稅。我國雖以直接稅為主流,但間接稅有歷年增加趨勢。
我國現行租稅制度 依財政收支劃分可分為國稅和地方稅兩大類。 國稅是屬於中央政府可支用的稅收,包括:所得稅(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貨物稅、遺產稅及贈與稅、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菸酒稅、關稅,由國稅局負責國稅稽徵。
地方稅是屬於地方政府可支用的稅收,包括直轄市及縣(市)稅,共有:房屋稅、契稅、地價稅、田賦、土地增值稅、娛樂稅、印花稅、使用牌照稅,由稅捐處負責地方稅稽徵。以 2013 年為例,各項稅目中,實徵淨額最高 依序為所得稅、營業稅、土地稅、貨物稅及關稅。
省稅:土地稅(分地價稅及土地增值稅兩種,田賦(於1987年停徵)、營業稅、使用牌照稅、港工捐 縣稅:房屋稅、屠宰稅、契稅、筵席稅、娛樂稅 直轄市稅:省稅及縣稅。
國民租稅負擔率,即賦稅收入占國內生產毛額的 比重,是衡量一國國民租稅 負擔輕重的標準,比率越高, 表示國民租稅負擔就越重。 我國的國民租稅負擔率約在 12%-14%,與鄰近的香港、新加坡相當,遠低 於歐美各國、日本、韓國及 中國大陸。但歐美國家的高 國民租稅負擔率,也提供整 體社會較佳的福利。
一月報稅:
三月報稅: 燃料稅 營業汽車:分春、夏、秋、冬,四季開徵。 春季:每年3/1~3/31
四月報稅:
使用牌照稅
自用汽(機)車:每年開徵一次,徵期自4/14/30。
營業汽車:每年分上、下兩期開徵,上期自4/14/30
五月報稅: 所得稅 每年5/1~5/31日
房屋稅 每年徵收一次5/1~5/31
六月報稅: 燃料稅 營業汽車:分春、夏、秋、冬,四季開徵。 夏季:每年6/1~3/30
七月報稅: 燃料稅 自用汽車:每年7/1~7/31 營業汽車:分春、夏、秋、冬,四季開徵。 機車:每二年換發行車執照一次預繳兩年費額。
九月報稅: 燃料稅 營業汽車:分春、夏、秋、冬,四季開徵。 秋季:每年9/1~ 9/30日
十月報稅: 使用牌照稅 營業汽車:每年分上、下兩期開徵,下期10/1~10/31。
十一月報稅: 地價稅 地價稅目前每年徵收一次,繳納期間為每年11/16~12/15
十二月報稅: 燃料稅 營業汽車:分春、夏、秋、冬,四季開徵。 冬季:每年12/1~12/31
每月申報一次: 娛樂稅 按應課徵稅率計算應納稅額於次月10日前同稅捐稽徵機關申報,並填寫娛樂稅自動報繳繳款書於次月10日前繳納。
菸酒稅 次月15日前;由海關於報運進口時代徵
每兩個月申報一次: 營業稅 以每兩個月為一期,於次期開始15日內,填具申報書,並檢附退抵稅款及其他有關文件辦理申報。
印花稅 每二月申報一次 每單月1日 ~15日
其他不定期: 遺產稅 自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辦理申報
贈與稅 自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辦理申報
土地增值稅 一般買賣案件於申報土地移轉現值時 土地現值申報書未註明申請者,於繳款書繳納期限屆滿前 單獨申報或無須申報土地移轉現值案件,應於收到稽徵機關通知之次日起30日內
證券交易稅 代徵人於每次買賣交割之當日,依規定稅率代徵,並於代繳之次日,填具繳款書向國庫繳納。
期貨交易稅 代徵人於每次買賣交易當日或於到期前或到期時結算差價日,按規定稅率代為課徵,並於代繳之次日,填具繳款書向公庫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