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的經營模式


電子商務(E-Commerce)利用網路進行交易,發展出與傳統企業不同的銷售方式、管道,簡略歸納出 B2B、B2C、C2B、C2C、O2O(Online to Offline)五種經營模式,這些模式下還衍伸出了不少的營運模式,像是 B2B2C(電商平台串聯上游廠商 ,將商品賣給消費者)、O2O(Online to Offline,線上消費帶動線下活動)等等,都是電子商務營運模式的運用。

  1. 企業和企業之間的交易( Business to Business , B2B )

    B2B 電商平台就是企業內部以及企業(B)與上下游協力廠商(B)整合企業之間的交易平台,使得資訊交換更加方便、供應鏈得以做更好的整合,交易模式也變得更便捷、透明化,透過 B2B 電商平台企業能夠更簡單、穩定地找到產品的上、下游。知名的 B2B 電商平台包括中國阿里巴巴集團的 1688,台灣則有台灣經貿網。

  2. 企業和個人之間的交易( Business to Customer, B2C )

    B2C 電商平台是目前最為大眾熟知的零售電子商務模式,電子商務平台媒合了企業與消費者,企業在 B2C 電商平台上提供商品或服務給消費者,而消費者也可以利用平台搜尋喜歡的商品,pchome、momo 都是經營 B2C 電子商務的網站。B2C 發展出了許多不同類型的服務,包括入口網站、訂閱型電子商務(Subscription Ecommerce)、社交平台都有類似的導購功能,朝向個人化、個性化服務。

  3. 個人和企業間的交易(Customer to Business, C2B )

    和前三樣電商模式不同,C2B 電商平台是以消費者為核心,強調用「匯聚需求(demand aggregator)」,取代傳統「匯聚供應商」的購物中心型態,被視為是一種接近完美的交易型式。集合買家群體購物力量,與賣方進行議價,達到群體殺價目的,讓消費者所提供訊息與其他消費者共享,以合購平台、團購網站等產品比價機制的出現最具特色。

  4. 個人和個人之間的交易(Customer to Customer, C2C )

    C2C 電商平台則是以消費者間的互相交易為主,而電商平台則主要負責管理、匯流資訊,拍賣就是 C2C 電子商務中最知名的例子,每一位消費者透過競價得到想要的商品。消費者之間自發性的商品交易行為即是,包括廠商網路直銷管道、網路拍賣平台、一般個人式拍賣網站或二手跳蚤市場等,如 yahoo 拍賣、露天拍賣等。

  5. 線上交易和線下服務(Online to Offline , O2O )

    O2O (Online-to-Offline) 將線下(離線)商務的機會與網際網路結合在了一起,讓網際網路成為線下(離線)交易的前臺。簡單說就是線上(網路平台訂購)交易,線下(人與人或者實體店面)服務。 例如:O2O 旅行、餐飲、美容美髮等通過打折、提攻訊息、服務預訂等方式,把線下商店的消息推送網路上的客戶,從而將粉絲轉成線上會員再轉成實體消費,這就特別適合必須到店消費的商品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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