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是知識爆炸的世界,每個人依靠大腦所創造出來的事物,不論是有形無形,都是獨有的財產,而世界各國對於智慧財產權的保護以及法規也日趨重視,因此本文將詳細的介紹智慧財產權,讓各位更懂得保護,並尊重發明者的智慧以及想法所創造出的產品,讓世界可以保護人腦所產生的無價之寶,智慧財產權,顧名思義是透過人的智慧,所創造出一種無形的財產,涉及版權、專利、商標等領域。音樂、舞蹈、文學、這類無形的藝術作品,以及發明、公式、詞語、符號、設計、圖像等等都能被當作智慧財產,受到智慧財產權法保護。
智慧財產權大致上可分為商標權(有效期限10年,得延展)、專利權以及著作權。商標權主要是以圖案、圖像、文字甚至顏色這類型以視覺可以區分出來的,舉例來說提到三條線、打勾以及一顆被咬過的蘋果大家會聯想到什麼?相信絕大多數消費者都會聯想到adidas、Nike以及Apple,這不只代表他們打出產品知名度,更代表這三家企業成功塑造出一個好的商標,能夠快速讓消費者在不自覺中聯想到他們,如果放任劣質廠商仿冒偽造企業成品,那將會導致企業巨額的損失,而這也是催生智慧財產權最大的因素。
智慧財產權可以分為商標權自註冊日起算10年,到期得延展。專利權的部分則分為發明專利(有效期限20年)、新型專利(有效期限10年)、以及設計專利(有效期限12年) 。發明專利與新型專利,都是保護以自然的技術、思想的創作,其特點在於技術、操作、製造乃至使用簡化性諸如此類的提升或改革。但發明的涵蓋內容較廣,包括物質、物品、方法、材料等等,比較創新會影響整個產品的事物,至於新型的涵蓋內容則僅及於物品之形狀、構造或組合的創作。
第三個則是著作權,這也是許多作家、戲劇家以及音樂家等一干藝術家最重視的一環,著作權涵蓋範圍非常廣,大部分都是藝術以及文學型態的作品,例如小說、漫畫、電影、戲劇、音樂、畫冊、照相、雕刻甚至是建築型態的設計。著作權賦予創作者的權利,包括公眾對於其著作在合理範圍內的使用、錄音製品製作者對其錄音製品的權利以及廣播電視等傳媒對於廣播和媒體使用的權利。著作權的有效時間則是作者完成的那一刻一直到逝世後50年內。 此外還有一種特殊的智慧財產權,稱為商業秘密,這個智慧財產權基本上大型企業皆具,並以最高安全型態來保護,而商業祕密顧名思義就是商業內部的秘密或者機密,禁止知曉秘密的人士或是合作廠商將秘密洩露出去。商業秘密最大的特色是沒有時效限制,是永久受到保護的一項專利,而且法律上來說並沒有認定商業秘密是何種的型態或事物,目前最知名莫過於可口可樂的配方,自1886年至今,百餘年的時間外界仍無法獲得可口可樂的配方。不只是配方,衣服製造使用的合成材質,食物的調味料,甚至是獨有的技巧,這些都可以成為商業秘密,不是只有侷限於某部分的配方而以。
智慧財產權,是人類對於智慧保護一個非常重大的里程碑,代表我們重視原創性的保護,未來我們的生活才會有更多優質更多便利性的發明,保護製作財產權,才能讓未來社會有革命性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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