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王5 年前

FTA、RCEP、TPP、APEC各種關稅聯盟


FTA關稅聯盟障礙是台灣的困境

除關稅聯盟障礙外,還有什麼可以突破?轉型與創新

FTA: 自由貿易協定(英文:Free Trade Agreement,簡稱FTA)是兩國或多國、以及與區域貿易實體間所簽訂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契約,目的在於促進經濟一體化,消除貿易壁壘(例如關稅、貿易配額和優先順序別),允許貨品與服務在國家間自由流動。

這些協定夥伴國,會組成自由貿易區。來自協定夥伴國的貨物,可以獲得關稅減免優惠。無論在進口還是出口國,自由貿易協定均有助於簡化海關手續。當協議國間存在不公平貿易慣例時,自由貿易協定可以協助貿易商進行補救。

RCEP: 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簡稱RCEP),是由東南亞國家協會十國發起,由日本、中華人民共和國、韓國、印度、澳大利亞、紐西蘭這些和東協有自由貿易協定(FTA)的六國共同參加,共計16個國家所構成的高級自由貿易協定。目前正在談判中。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推動該協定態度積極,有媒體認為該協定由中國大陸主導。此協議也向其他外部經濟體開放,比如中亞國家、南亞及大洋洲其他國家。

ASEAN+3(東協加三),東協+中國、日本、韓國,指的是在經濟、文化等方面聯繫緊密的中國、日本、韓國以及東南亞國家協會共同組成的合作機制的簡稱

以美日主導的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12國達成實質協議,TPP是什麼?有哪些國家參與?為何台灣要爭取加入?《圖解》新聞快速帶您認識TPP。

TPP: 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英語:Comprehensive and Progressive Agreement for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縮寫:CPTPP),原稱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英語:The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縮寫:TPP),最初是由亞太經濟合作會議成員發起,從2002年開始醞釀的一組多邊關係的自由貿易協定,旨在促進亞太區的貿易自由化。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第一條一款三項(Article 1.1.3)規定:「本組織支持亞太經濟合作會議,促進自由化進程,達成自由開放貿易之目的。」

2017年1月23日,美國總統唐納·川普簽署行政命令,美國正式退出TPP。同年11月11日,TPP改組為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並凍結了22個美國擁護但他國反對的條文。

2018年1月23日,各國代表決定將於同年3月初在智利簽署該協定。同年3月8日簽署儀式在智利聖地牙哥舉行,由澳洲、汶萊、加拿大、智利、日本、馬來西亞、墨西哥、紐西蘭、秘魯、新加坡及越南11個國家共同簽署。同年12月30日,該協定正式生效。

APEC:

亞太經濟合作會議(英語: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縮寫:APEC),簡稱亞太經合會,是亞太區內各地區之間促進經濟成長、合作、貿易、投資的論壇。此組織的創辦在歷史上取代了該區域的冷戰結構,但由於日本在該區域會因過去歷史記憶引發負面評價,所以由澳洲主導創始事項。

始設於1989年,現有21個經濟體成員。亞太經合會是經濟合作的論壇平台,其運作是通過非約束性的承諾與成員的自願,強調開放對話及平等尊重各成員意見,不同於其他經由條約確立的政府間組織。「APEC」與「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均是亞太經濟合作會議的註冊商標。

ECFA: 《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是台灣與中國大陸(俗稱「兩岸」)的雙邊經濟協議,由中華民國政府於2009年提出,總統馬英九視為加強臺灣經濟發展的政策;後於2010年6月29日在重慶簽訂第一次協議,後續貨品貿易、服務貿易、投資保障及爭端解決協議協商自此展開。該協議在簽訂前,曾一度稱為兩岸經濟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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