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民主政治發展至今,經歷了三次的政黨輪替,第一次是 2000 年陳水扁當選總統,執政黨從國民黨變為民進黨,第二次是 2008 年馬英九當選總統,國民黨重回執政黨的位置,第三次是 2016 年蔡英文當選總統,民進黨重回執政黨位置。杭廷頓曾說新興民主國家要邁上穩定的民主進程,必須要歷經三次的政黨輪替,以此指標來看,台灣的民主應該是穩定中發展。但台灣的民主選舉有太多的問題,台灣的選舉體制尤其在政治獻金法與選舉罷免法都有漏洞。其中,法令規範的競選經費申報已經徒具形式,原因在於競選經費雖然有上限,但沒有罰則,選罷法對申報不實的競選經費沒有法律裁罰,導致所呈報出來的經費往往是嚴重低估,未經過實際查核。而政治獻金法中,收受政治獻金涉及刑責,申報不實也有罰則,但從未落實執法。而台灣的選舉可以說是用錢堆積起來的,除了少數因為社會事件或是議題而出線的候選人外,基本上沒有錢就不用想選得上。這是很可怕的惡性循環,我們可以去思考這些候選人的金援來自哪裡,為什麼要去援助這些候選人,當這些候選人選上之後他們會做甚麼事情,雞生蛋,蛋生雞的道理。候選人一旦拿了大筆的政治獻金,接下來的就是為這些財閥開路,包括工程、圍標、分包,這些利益輸送害慘了台灣的民主發展與地方建設,究其原因,因為需要錢才選得上的錯誤選舉邏輯,讓候選人靠錢站,拿人手短,當上民意代表後開始為這些財閥開路做事,這些政治亂象在台灣不斷,甚至是潛規則,錢的問題破壞了台灣的民主政治、選舉政治,讓台灣缺乏真正為民做事的民意代表,選舉淪為利益輸送與交換的工具。
要如何才能遏止這樣的惡性循環,其實選擇權與決定權都在選民的手中,但是需要方法,現在網際網路發達,其實人民可以透過更多公開透明的機制來監督政府,但是台灣普遍政治冷感,尤其是年輕人,因為討厭政治活動而遠離政治,其實我們需要關心台灣的發展,不能因為政治的黑暗面而鄙棄它,台灣需要人民自動自發的關心台灣的民主發展,近年來,從幾次大的民主活動中可以發現,台灣尤其是年輕人其實是具備活動與反抗的力量,但是我們也需要長期平和理性的力量來監督民主發展。台灣的法制面需要修正,需要注入人民的力量。社群網絡的確提供給人民更多來評估觀察民意代表的管道,所以現在的政治人物都知道要經營臉書,但是我們需要更有長遠性、規劃性的民間監督機制。台灣目前有一些小黨崛起可以說是由有志之士共同來發起為了台灣的民主而生,但必須要注意的是,這些反對的小黨崛起後,必須要能保持初衷,不能讓權力腐壞人心,讓金錢鬆動意志,必須要持續把握住一開始的關心政治關心台灣的初衷。在台灣其實真的沒有甚麼事情是不可能的,民進黨能夠藉由操控太陽花學運將年輕人的心網住,翻轉 2016 年總統大選,時代力量洪仲丘的姐姐洪慈庸能夠從素人成為立法委員,我們可以觀察出在台灣即使政治冷感普遍存在,但凝聚大眾關注力的社會事件會造就人物、造就機會,這代表台灣的人民其實還是普遍存在對社會關心的力量,只是我們缺乏正確管道來發揮與表達這份力量,所以當有特定的社會議題,不管是被操作還是塑造出來的,只要有議題發酵時,我們就可以感受到台灣的民主力從人民端醞釀出來。台灣真的需要會為民為國的政治家,我們的選舉體制中的選罷法與政治獻金法必須要改革,必須要透過改革這些法令來淘汰用錢選上的民意代表,讓真正會做事,為社會為人民付出的候選人出線,台灣才會有希望。結構性的問題必須要被改革,透過法制面、結構面的改革,我們能夠釋放出更多的空間與機會給有能力有志向的候選人,讓台灣的民主注入新的活水,才能翻轉當前的惡性循環的局勢,開展希望的民主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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